火灾报警系统竣工验收须知要点
发布时间:2013/12/12 14:19:53 点击:1315 来源:本站 作者:管理员
众所周知,在消防安装、改装、消防机电安装之后都有一个竣工验收。那么关于竣工验收我们要注意的是什么?很多客户和商家因为在消防安装、改装竣工之后没有良好的沟通,从而导致后面为了相关事项惹起官司。在此我们要为您提醒的是怎样做才能在消防安装、改装、消防机电安装竣工时减少不必要的麻烦也就是竣工时验收须知的要点。在此我们主要谈论的是关于消防工程中火灾报警系统竣工验收须知要点。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竣工验收,应在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监督下,由业主主持,设计、施工、调试等单位参加,共同进行。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向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提交验收申请报告,并附下列技术文件(下列文件,主要由施工单位完成):
⑴ 系统竣工表;
⑵ 系统竣工图;
⑶ 施工记录(包括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
⑷ 调试报告;
⑸ 管理、维护人员登记表。
火灾报警系统验收主要包括如下装置:
⑴ 火灾报警系统装置;
⑵ 灭火系统控制装置(包括自动喷水等);
⑶ 通风空调、防排烟及电动防火阀等消防控制装置;
⑷ 火灾事故广播、消防通讯、消防电源、消防电梯和消防控制室的控制装置;
⑸ 火灾事故照明及疏散指示控制装置。
以上是在消防工程中,当然包括消防机电安装时竣工验收的要点。重庆海联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为了方便客户,在消防安装、改装工程中推出了一项增值服务。即为客户提供消防报审这一流程,为了减少客户的麻烦,这是一个很好的增值服务。赢得了许多客户的认可,同时这样做还可以减少客户验收后的一些麻烦。